白光LED專利狀況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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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公司 Nichia、Osram、Toyoda Gosei、Cree 和 Lumileds 幾乎控制了整個白光 LED 產業(yè),這里專利密集,可以說是雷區(qū)重重,使得想進駐這一領域的其他商家憂慮重重、望而卻步,盡管如此,很多公司還是極力爭取在此領域占有一立足之地方。白光 LED 的廣泛、快速應用,以及各大公司在此領域的大力投入,專利侵權、交叉授權等法律事務不斷發(fā)生。
這樣一來, LED 產業(yè)領域才算安靜下來了。但對此領域里或想進駐此領域的其他商家,日子似乎更加不好過了。
授權的范圍涵蓋了固定發(fā)光晶體管技術的方方面面,但在此領域最重要也是最有意義的技術是使用磷光粉將藍光和紫外光轉化成白光的技術。這樣一來,各大公司不必再為了他們自己各種各樣的專利的有效性而相互爭論,而是將注意力放在是否有人侵犯了他們的專利,并且將自己的技術授權其他較次的公司。
閱讀一下專利文獻就可以發(fā)現(xiàn)一系列與美國專利重復甚至沖突的專利文件存在。目前,有關侵權的法令已逐漸頒布,雖然有一部分上訴存在侵權行為,但另一部分人卻駁回此類上訴。到目前為止,真正有關專利有效性的法令還是十分有限的。
在很多實際案例當中,專利需要保護的主體不是很清晰。當時甚至沒有一份真正有效的專利對白光 LED 的發(fā)光原理進行保護。 1970 年那份保護用屏幕來轉換顏色的美國專利也不例外, 1991 年 Nichia 通過利用熒光粉來將藍 LED 轉成白光的專利申請在美國申請專利而遭拒絕。至于拒絕的理由,不知道是否是因為先前美國專利局已經受理過相同性質的專利。
比較一下眾多專利,不難看出其保護重點都集中在磷光體的使用上(交叉約定簽訂之前, Nichia 上訴 Osram 公司侵權使用一份日本專利而遭到拒絕,拒絕理由就是 Osram 并沒有使用石榴石磷光體)。因此,之后的專利就開始擴展保護范圍,以至于保護的內容越來越廣但同時也越來越不清晰。
白光 LED 美國專利狀況
如果 Nichia 是在 1996 年首先將白光 LED 推向商業(yè)化,那么白光 LED 的歷史可以說是十分復雜。在美國,專利狀況大體上如下:
時間是1970年1月 17日。
· Nichia 于1991年11月25日為“熒光粉使用在樹脂中并用來模塑成型”這一方法申請一項日本專利,該技術已于1993年6月18日公布,但是申請于1998年6月23日 被拒絕并于1999年12月2日,Nichia 收回此項申請。
· Cree 擁有一項 專利 6,600,175 所有權(該專利最初被授權給 AMTI ),受理日期是 1996 年 3 月 26 日 ,授權日期是 2003 年 7 月 29 日 。該專利聲稱保護一項“由單顆 LED 通過降頻變換的磷光體產生白光的設備”,并且該專利試圖保護所有與之相關的技術和工藝。但是該專利提到的僅僅是白光之外的光源對磷光體的激勵,似乎沒有涵蓋通常的藍光 LED 對黃色磷光體的激勵, Nichia 在專利中提到了藍光 LED 對黃色磷光體的激勵,但是沒有對之進行論述,也沒有對基于石榴石的磷光體技術進行論述。
· Osram 的專利 6,245,259 在美國專利受理是在 2000 年 8 月 29 日 ,授權日期是在 2001 年 6 月 12 日 ,但在此之前的 1997 年 6 月 26 日 ,他已經獲得國際專利的保護。從那時起,就開始存在專利重疊問題了。最初的專利說明了藍、綠和紫外線 LED 與摻鈰、鋱或硫代石榴石的磷光體。這一點在之前的 Nichia 白光 LED 和 Nichia 日本專利申請中都沒有提到。這項技術保護的重點似乎在磷光體尺寸規(guī)格上(尺寸要在 5 微米之下)。
· HP ( Agilent )專利 5,847,507 受理日期是 1997 年 7 月 14 日 ,授權日期是 1998 年 12 月 8 日 。該專利的描述涉及到已經存 在的 Nichia 產品并且保護的重點是磷光體的發(fā)光原理(方式),這就涵蓋了較大范圍里的各種式樣的磷光體。
· 在白光 LED 應用方面的第一個 Nichia 專利 5,998,925 在美國被授權是在 1999 年 12 月 7 日,它的受理日期是 1997 年 7 月 29 日,它被整合到后來 Nichia 專利 6,069,440 和 6,614,179 中。如期望的那樣,此專利涉及到基于石榴石的 GaN LED 磷光體——描述了 Nichia 商業(yè)白光 LED 。盡管 Nichia 美國專利公開涉及了到他們早期的專利,但這也是對“首個商業(yè)化白光 LED 供應商有最新的優(yōu)先權日期”這一說法的有力諷刺。
· Toyoda Gosei 擁有專利 6,809,347 保護摻入銪的堿土正硅酸鹽磷光體和藍色或紫外線 LED 配合使用。此專利具有 2000 年 12 月 28 日 的優(yōu)先權日期,授權時間是 2004 年 10 月 26 日 ,它似乎輪廓鮮明地把保護重點集中在一種特別的磷光體設計上,它不象其它專利一樣措詞含糊,它的保護內容清楚明朗。
磷光體
與眾多專利的最大不同之處在于:可以自由地選擇磷光體。主要磷光體有下面一些:
硫化物構成的磷光體,如摻入銪元素的硫代鍶酸鹽,此種化合材料在 460 納悶米光波的照射下處于受激狀態(tài),并能夠發(fā)出波長為 550 鈉米的綠光;或者摻入銪元素的鍶的硫化物,在該條件下能產生紅光;
· 含硅酸鹽基的磷光體,該用法已被 Toyoda Gosei 和 Tridonic 還有 Intematix 申請專利保護;
· 有機磷光體或者染料(粉),熒光渲色是否包括了第一二項的做法,暫時還沒有資料明確說明;
· 毫微粒子磷光體,是其它專利使用最多的方法,但該方法(工藝)在以上幾條中均沒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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